2021年4月1日 星期四
新竹火車站
基隆新竹間的鐵路,在1887(光緒13)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實施新政時即開始鋪設,1893(光緒19)年11月基隆至新竹全段通車,總長106.7公里,臺北新竹間則有78.1公里。之後,繼任巡撫的邵友濂,採取緊縮政策,以籌款困難、工程艱鉅為由,奏請停止繼續興建,使劉銘傳的縱貫鐵路計畫中斷。1895(光緒21)年臺灣割讓日本,同年5月29日日軍自澳底登陸,隨即進行軍事行動,6月22日由東門城樓進入新竹城。在這段期間,日軍往南挺進時,陸續搶修因戰事而受損、停頓的鐵路系統,以供軍事運輸之用。臺北新竹間的鐵路,也在7月2日恢復運轉。日治初期之臺灣總督府,認為清光緒年間所築造的基隆新竹間鐵路的工程品質有問題,所以計畫進行該路段的改良工程,更計畫往南陸續興建。總督府根據劉銘傳時期的計畫路線進行調查,結果因為新竹香山間的工程艱鉅,困難重重,不久即被擱置。1898(明治31)年總督府為求全盤開發臺灣,以吸引日本官商資本進入,除基隆新竹段的整建工程外,再度計畫並籌款興建新竹至打狗(高雄)的縱貫鐵路工程,次年(1899)更成立「臨時臺灣鐵道鋪設部」,陸續整建並往南新建縱貫鐵路。1901(明治34)年完成臺北經艋舺、樹林、鶯歌到桃園的新線,取代由大稻埕過淡水河,經龜崙嶺到桃園的舊線。1902(明治35)年新竹中港段完成,次年5月25日中港苗栗段完工。再採南北兩端同時施工的方式進行,經過十年建設,在1908(明治41)年4月20日,基隆到打狗全線通車,堪稱是臺灣近代交通史上一項劃時代的工程。初建的新竹火車站(1893),設於枕頭山下(今玻璃工藝博物館一帶),當時稱「新竹票房」,為土埆造建築。臺灣割日後(1895,明治28),經日本軍方搶通,臺北新竹段在同年7月2日恢復運轉,但僅作為軍事運輸之用。之後,該車站遭抗日軍焚毀,1896(明治29)年7月5日方恢復客貨運輸,但也另建新車站於今新竹火車站站址,日治時期稱「新竹驛」,新建的站房建坪僅44坪。今日新竹火車站建築本體,包括以鐘塔為主的候車大廳及連接售票大廳之側體,完成於1913(大正2)年3月31日,屬加強磚造建築,由日人松ケ崎萬長設計建造,總工程費22,500元。1928(昭和3)年3月25日右側增建事務室(即辦公室),但1945(昭和20)年5月15日遭盟軍轟炸,事務室部份毀損,1947(民國36)年經臺灣省政府撥款整修,1948(民國38)年初整建完成,包括右側延伸之辦公室、會議室,也增建左側列車車班站房等空間。1966(民國55)年因應本線、支線(內灣線,1951年9月通車)激增的貨運量與繁忙的調車業務,更配合臺灣肥料公司新竹廠擴建後之運輸需要,擴建貨運站,即今最右側之行李房。1969(民國58)年6月完成啟用,客貨業務正式分開。新竹火車站,屬後期文藝復興建築,兼有巴洛克風格與德式歌德風,是縱貫鐵路上長老級火車站,長久以來一直是新竹市地標,深具歷史與藝術價值,1998(民國87)年6月23日經臺灣省政府核定為省定古蹟。
新竹州廳
新竹舊稱「竹塹」,光緒元年(1875年)「淡新分治」,淡水廳分為新竹縣與淡水縣,統屬臺北府管轄,「淡水廳城」即「竹塹城」,也改稱「新竹城」,成為縣治中心。光緒15年(1889年)「新苗分治」,成立苗栗縣,新竹縣轄區縮小,包括竹北一堡、竹北二堡與竹南一堡。此時新竹縣衙,也續用舊淡水廳署。光緒21年(1895年,明治28年)臺灣割讓日本,同年5月29日下午2點日軍自澳底登陸,隨即進行收籍的軍事行動,經瑞芳、基隆、汐止進入臺北,陸續往南挺進,6月22日由東門城樓進入新竹城,次日即在新竹縣衙開設「臺北縣新竹支廳」,緊隨軍事行動之後,準備開始施行民政。但因臺灣人民反抗,日軍收籍行動並不順利,即使經過武力降服,仍有反抗情勢發生。因此,同年8月總督府制定「臺灣總督府條例」,將總督府自身改組為軍事衙門,決定實施軍政,將接收過後的地方置於軍事控制之下,並以明治29年(1896年)3月31日為期。此時新竹支廳仍舊,管轄割臺前的新竹縣境,由日軍後備步兵駐守。明治29年4月1日,實施民政,劃分全臺為「三縣一廳」,新竹仍置「臺北縣新竹支廳」於原處,管轄原範圍。明治30年5月27日,改為「六縣三廳」,成立新竹縣,包括原新竹支廳與臺中縣苗栗支廳(割臺前的苗栗縣,轄苗栗一、二、三堡,原稱竹南二、三、四堡),下轄「新竹辨務署」,但舊廳舍改由該辨務署使用。明治31年6月18日,改為「三縣三廳」,廢除新竹縣,將原新竹支廳劃歸臺北縣轄,原苗栗支廳也回歸臺中縣,新竹辨務署依舊在舊廳舍辦公。明治34年11月11日,改為「二十廳」,成立新竹廳、苗栗廳,舊廳舍改由新竹廳使用。明治42年10月,縮編為「十二廳」,新竹廳轄境擴大,又包括前述苗栗支廳全部。大正9年(1920年)8月10日,改為「五州二廳」,新竹州成立,轄境包括今桃園、新竹、苗栗全部,以迄昭和20年(1945年)日本投降。明治29年(1896年)4月,新竹支廳曾經修繕原淡水廳衙,明治37年7月,因建築老舊,木構已多腐朽,空間隔局未能負荷日漸成長的業務,故計畫另建廳舍,經費由新竹廳參事鄭如蘭等27人勸捐,明治39年8月擇址興工(今土地銀行原址),但規模不大,使用土埆磚,其建築形制與空間配置,因已改建,無跡可尋。大正9年(1920年)州制成立,廳舍不敷需求,大正14年在今址興建新廳舍,昭和元年(1926年)12月4日建築主體落成,氣勢莊嚴宏偉,裝飾部分亦精緻華麗,同日更假新廳舍舉辦「新竹州產業共進會」,盛況空前。民國34年(1945年)8月日本投降,新竹州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新竹州廳接管委員會(11月8日成立)接收,12月30日接收完畢,隨即成立新竹縣,於原州廳舍開始辦公。次年1月28日,改劃為「八縣九省轄市」,原新竹州劃分為新竹縣、市,該廳舍改成新竹市府(縣府移往桃園)。民國39年10月25日,改劃為「二十一縣市」,原新竹州劃為桃、竹、苗三縣,新竹市改為縣轄市,該廳舍又改為新竹縣府。民國71年7月1日,新竹省轄市市制再次成立。民國78年7月,縣政府遷往竹北,該廳舍即作為新竹市政府迄今。
新竹州圖書館
文章


